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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渔业

南极罗斯海将建全球最大海洋保护区

撰写时间:2017-04-2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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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卫报》报道,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霍巴特召开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年会上,24个成员国以及欧盟一致通过了关于在南极罗斯海建立海洋保护区的提案。该海洋保护区面积达155万平方公里,建成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海洋保护区,也是全球首个大型公海海洋保护区。

35年内禁止商业捕捞

罗斯海是南太平洋深入南极洲的大海湾,也是人类航海所能到达的地球最南海域之一,有超过1万多个海洋物种在这里栖息,包括企鹅、鲸类、海鸟、巨型鱿鱼和南极犬牙鱼等海洋物种。在科学研究上,罗斯海被认为是地球上最后一块完整的海洋生态系统区域,是研究南极海洋生物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的理想之地。

根据提案,建立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国际协定将于2017年12月生效,建成后将在35年内禁止商业捕捞活动。其中,将在112万平方公里的保护区海域内(约占72%的保护区面积)完全禁止任何捕捞活动,在其余保护区海域内只可捕捞用于科研目的的磷虾等海洋生物。具体包括:将在保护区内建立面积为32.2万平方公里的磷虾研究区,允许捕捞用于科研目的的磷虾,但禁止捕捞南极犬牙鱼;在保护区内建立面积为11万平方公里的特别研究区,允许捕捞用于科研目的的磷虾和南极犬牙鱼。

建立保护区意义重大

该提案获得通过后,各方对此表示欢迎。相关分析称,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对于推动全球公海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具有历史性的里程碑意义。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执行秘书安德鲁·莱特表示:“虽然目前还有相关的细节问题需要最终确定,但在罗斯海建立保护区的决定已毋庸置疑,我们对达成这一结果表示欢迎和骄傲。”

美国国务卿克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将有力保护这片未被破坏的海洋。”

新西兰外长默里·麦卡利说:“这一协议的达成对全球海洋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世界自然资金会澳大利亚海洋科学经理克里斯·约翰逊说:“这是南极洲和南大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转折点,不仅对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建立富有弹性的全球海洋管理机制做出了贡献。”

长期磋商终获通过

长久以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各成员一直就在南大洋建立海洋保护区事宜进行密切磋商。自2012年以来,美国与新西兰连续5次在年会上提交了在南大洋罗斯海建立海洋保护区的提案。按照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制度,提案必须由所有24个成员国和欧盟达成一致才能通过。因而,为确保提案获得通过,相关成员间进行了长期对话和磋商,并对最初的提案内容进行了若干修改。

新西兰外长默里·麦卡利说:“这一由美国和新西兰发起的提案,为确保获得一致通过,最终的协定内容兼顾了各方在海洋保护、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科学研究兴趣等方面的利益。”

据悉,这些经各方协商并妥协达成的内容涉及保护区期限、南极犬牙鱼捕捞等问题。在保护区期限方面,由最初的50年变为35年;在渔业捕捞方面,通过设立特别研究区允许俄罗斯等国家进行以科研为目的的南极犬牙鱼捕捞活动,并且提高了相关捕捞配额。

为了保护与合理利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于1980年签署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该公约于1982年生效,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澳大利亚霍巴特。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是《南极条约》框架下管理南大洋海洋生物资源的唯一多边机构。

专家解读

自2012年以来,有关在罗斯海建立海洋保护区的提案已先后5次提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年会审议,本次终获通过。此前的磋商中,各方的主要争论点是什么,为何将保护区期限定为35年,罗斯海保护区的建立对于全球海洋保护将产生哪些影响?本报特邀国家远洋渔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远洋渔业战略研究室主任唐建业对上述问题进行解读。他本人长期从事国际渔业法,特别是极地生物资源法律方面的研究。自2010年以来,他作为中国代表团顾问参加了在霍巴特举行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年会。

各方争论点 ? 法律、政治与技术问题

在之前几年的磋商中,各方争论点主要集中在海洋保护区建设的一般性问题上,包括相关法律与政治问题以及基本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有: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是否有权在公海建立海洋保护区,委员会与南极条约体系之间关系,海洋保护区与委员会现有养护措施之间的关系,海洋保护区建设与预防性措施、生态系统措施之间的关系等内容。政治问题有:保护区建设与地缘政治控制之间的关系,保护区建设与控制南极犬牙鱼捕捞权之间的关系。基本技术问题有:建设保护区的必要性(风险评估),保护区目标的可评估性,保护区的有效期,保护区的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制订与实施等细节问题。除此之外,还涉及建设海洋保护区的科学依据,也就是对“最佳可获得科学证据”的解读与适用。

这些争议焦点基本是俄罗斯之前反对的主要理由。本次会议前,美国与俄罗斯通过双边谈判都做出了妥协,所以俄罗斯不再坚持反对立场。实际上,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建立,从通过的案文看不会影响俄罗斯等国家的渔业发展。与此相反,保护区的建立为俄罗斯等国打开了原已关闭的、位于海洋保护区之外的渔场,并增加了海洋保护区特别研究区内犬牙鱼的捕捞配额。为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对相关养护措施做了修改。

保护区期限 ? 是否永久还存在争议

海洋保护区是否是永久性的,在国际上还是一个具有争议的内容。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一直坚持认为,海洋保护区不应有期限,应为永久性。但在具体实践中,海洋保护区是否需要有期限应视情况而定。特别是涉及到多边国际组织(如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或其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在国家管辖海域外设立海洋保护区,需要根据保护目标而进行调整。

在本次会议上,各成员及相关非政府组织都接受了海洋保护区是可以有期限的。最初美国和新西兰的提案是建议50年,后经代表团团长两次闭门磋商,最终确定是35年。实际上,最终通过的罗斯海海洋保护区设定了两个期限,一个是关于罗斯海海洋保护区中一般保护区(为禁捕区,面积为112万平方公里)的期限,为35年;一是特别研究区(面积11万平方公里)的期限,为30年。这两个期限到期后,除非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再次协商一致认为应延期,否则罗斯海海洋保护区将不复存在。

后续影响 ? 拉开南大洋新建保护区序幕

现在试图全面评估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深远影响还为时尚早。但至少可以确定将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拉开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建立更多保护区的序幕。有关建立东南极海洋保护区提案与罗斯海海洋保护区同年提交委员会讨论,但没有获得通过。由欧盟提出的威德尔海海洋保护区提案,今年正式成为委员会议题,被认为具备了“最佳可获得科学证据”。此外,阿根廷与智利等国也已经明确将提交相关海洋保护区提案。所以,有此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先例,委员会将被寄予更大期望。

如果有国家坚持反对,则将承受更大的舆论与道德压力。二是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将会对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国际谈判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议期间,相关国家就该协定与委员会之间的关联提出关切,并就此进行了讨论。这种关联,可能既涉及南极条约体系,更将会涉及渔业活动与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之间的平衡。目前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磋商的该协定,是否会对现有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体制产生影响,以及罗斯海海洋保护区建设是否会加速与扩大这种影响,将有待进一步观察。

转自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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