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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撰写时间:2017-03-17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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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房建孟走上两会“部长通道”,就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情况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有关问题时,房建孟表示,海洋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初步测算,2016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近7万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9.5%,海洋传统产业加速转型,海洋服务业迅速增长,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这一成绩来之不易。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就如何推进示范区建设,房建孟说,国家海洋局将于“十三五”时期,在全国设立10个~20个示范区,今年年底开始验收,实行动态管理,成熟几个,就推出几个。

他表示,示范区的建设要从3个方面考虑;一是将坚持差异化发展,解决同质同构的问题;二是通过政策集中落地,使政策的边际效应最大化;三是通过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管理和市场作用的有效衔接。

“希望通过各方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践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房建孟说。

针对记者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的问题,房建孟表示,目前我国局部海域生态环境已经得到了改善,监测结果表明,2016年全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到22.7万平方公里,比2015年增加了1.5万平方公里,但仍有3.7万平方公里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需要下大力气整治。

房建孟称,国家海洋局将从3个方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制度”。全国11个省(区、市)已经基本完成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将全国30%近岸海域和36%的自然海岸线纳入生态红线管控范围。二是进一步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三大生态修复工程。到2020年,恢复修复不少于8500公顷滨海湿地,治理修复66个重点海湾,支持地方实施50个生态岛礁工程。三是树立“还海于民”理念,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破解老百姓“亲海难”的问题。在新建项目用海审查中,除生产岸线以及特殊用途,要留出一定宽度的生态、生活空间向公众开放。同时,要全部实现“自然化、生态化、绿植化”和缓坡入海,为人民群众留下亲海空间。

转自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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